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6 15:12:25 发布人:襄阳物协 浏览次数: 1516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局,武汉市房管局,仙桃市、天门市住保服务中心,各行业协会、物业服务企业: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住建(房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执行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要求,全面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为筑牢城市社区、小区防控防线作出积极贡献。当前,全省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但仍不能有丝毫放松。随着离汉离鄂通道管控解除,有序复工复产加快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各地住建(房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要持续保持对疫情的警惕性不降低、防控力度不减弱,持续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住建(房管)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做好企业员工个人防护的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要求,积极配合街道社区,继续严格落实“四早”、“四必”、“四集中”等管控措施,开展人员车辆管控、生活服务保障、健康码核查等工作,做好日常巡查,坚决防止人员聚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省住建厅印发的《湖北省住宅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湖北省办公建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扎实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治理、公共区域消杀等防控工作。各物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发挥作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街道社区落实防控责任。

二、健全常态化机制,推进物业服务融入社区治理体系

各地住建(房管)部门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群防群控工作,鼓励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冲锋在前、争当表率,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去。在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主动参与基层常态化防控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常态化防控机制,构筑坚强的社区防控堡垒。同时,各地住建(房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将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纳入社区防控体系一体化部署、一体化管理、一体化保障范畴,积极融入社区治理体系。

三、开展宣传教育,巩固群防群控严密防线

各地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街道、社区等单位,充分运用广播、网络、橱窗、横幅等宣传方式,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用政策引导和规范群众健康行为,提升大众健康素养,提高居民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协同社区和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构建齐抓共管良好格局,筑牢群防群控防线。同时,各地住建(房管)部门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疫情期间安全宣传教育,依法依规依合同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做好疫情期间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用电用气、电梯使用等风险隐患的严查严控工作,充分履行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现、劝阻、报告”的安全职责,及时有效防范化解处置安全风险。

四、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压实各方防控责任

各地住建(房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自觉履行责任义务、扛起责任担当,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各地住建(房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检查指导,持续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根据实际建立奖惩机制,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纳入本年度信用评价及考核范畴,对表现突出的,通报表彰并予以企业信用加分;对工作未落实的,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及时、防控措施不到位,被相关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取消其所管理的物业服务项目的财政补助申请资格。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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