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开展业委会、老旧小区长效管理宣讲培训
发布时间:2020-04-29 15:08:13 发布人:襄阳物协 浏览次数: 1250

       4月28日上午,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监管科杨建华赴襄城区就住宅(老旧)小区业主委员会如何组建筹备、依法履职、备案及老旧小区改造后如何通过探索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社居委、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机构“三方共治”机制有效建立、长效管理等问题,对相关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及业主代表进行了专项讲解、培训和深入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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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建华就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织筹备、成立备案、依法履职等具体问题进行了详细、深入的讲解。针对相关街道、社区和小区居民代表反映的日常小区管理、矛盾调解、业委会成立等各方面的现实困难问题,杨建华表示,住宅小区依法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可以更好的帮助广大业主维护自身权益。当前,我市正积极探索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社居委、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机构的“三方共治”工作联动机,以解决物业管理这一社区治理的突出短板,这其中,业主委员会是必不可少的关键一方。业主委员会本身作为居民自治组织,如果能够保障其真正代表小区广大业主,做到依法履职,首先就应当注重建强组织架构,充分发动小区内“双报到”党员业主参与其中,将党的指导思想融入基层治理、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建立起服务业主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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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长效治理来说,成立业主委员会特别重要,老旧小区之所以会形成长期脏、乱、差的情况,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小区内无管理者,长期无人管理造成的。长效治理要抓好党建工作和基层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具备成立业委会条件的要鼓励支持,暂不具备的可以成立居民自治小组,让广大居民业主的诉求找到组织,建立良好沟通方式,搭建服务群众的“连心桥”,转变以往政府单干、居民旁观、改造成果反复的局面。一方面要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居民消费意识。老旧小区居民往往没有付费购买物业服务的习惯,需要思想认识的转变。通过有效的宣传引导,做群众的思想工作,提高小区居民购买服务的意识,为小区长效管理创造物质经济条件。另一方面,由政府提供平台让居民充分协商,参与改造。在改造中始终坚持群众是小区的主人,小区“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由群众说了算,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了解小区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并做到原因剖析彻底,解决方案论证充分,以此充分提升小区业主家园意识、主人翁意识,将共同缔造理念融入到统一居民思想的过程中来,为小区长效管理创造“人力”条件。最后,积极创新,治管并举。坚持党建引领,以“红色物业”管理为抓手,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业委会、物业组织三方共治机制,引导居民合理选择自治管理或物业管理,使老旧小区管理实现从“靠社区管”到“自治共管”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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