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维护员的“该”与“不该”...
发布时间:2020-05-07 11:28:20 发布人:呷浪 浏览次数: 862

作为小区最后一道关口的守护者,秩序维护员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我们一定牢记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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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执行公务时,对各种刑事案件的违法犯罪分子,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但无权实施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产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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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发生在本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秩序及提供情况,但无勘察现场的权力;


3、按照规定,有权制止未经许可人员、车辆进入安全管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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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出入大楼的人员、车辆及所携带装载的物品按相关规定进行验证、检查;


5、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在执行安全工作中如遇违法分子不服从劝阻,甚至行凶报复,有权进行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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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宣传法制,做好"四防"工作,落实各项按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上报和整改;


7、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分子可监视、检举报告,但无侦察、扣押和搜查的权利。


来源:物业管理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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