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申报中央补助资金工作培训
发布时间:2020-05-15 09:40:22 发布人:呷浪 浏览次数: 1429

为落实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会议精神及工作安排,切实帮助各地最大程度争取政策红利,为我市改造工作提供资金保障,5月14日,市住建局在汉江国际大酒店会议室组织开展我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及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专项工作培训。培训邀请了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相关专业同志就具体资金申报工作进行讲解,市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许晓林主持培训并作重要讲话,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监管科、市老旧小区办、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辖区发改、财政、住建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共同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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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晓林指出,今年是市委市政府作风建设“攻坚年”,根据安排,我市将完成对中心城区200个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今年中央发行的特别国债,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支持范畴,省政府发布的《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补短板的范畴,享受国开行、农发行建立的补短板稳投资专项融资机制,省发改委下达的《关于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新增专项的通知》,也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中央新增专项投资计划。从中央到地方,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文件瞄准城市内部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整体优化,其蕴含的潜在需求以及巨大投资量是开启城市更新的新动能和新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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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晓林强调,老旧小区改造立足当下、利在长远。今天,我们在这里组织开展资金申报工作的专项培训,并特别邀请了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相关专业同志就具体工作为大家进行深入讲解培训,希望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能够认真领会,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抢抓国家政策红利的“窗口期”,充分用足、用好国家政策,打好政策支持组合拳,最大程度的争取政策红利,为我市改造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培训首先由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科长郑传兵、一级科员唐华婷分别从项目谋划、项目快速审批及申报成功后的资金规范使用和线上调度等五个方面对中央预算内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申报工作进行了深入的讲解,并就现阶段工作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及建议进行了分析、指导。


受疫情影响,今年在中央预算内计划外再增新项,加大对各地投资项目支持力度,其中,明确了增加与老旧小区直接相关的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停车场(库)等城镇基础设施的支持,对此,提醒各地一定要找准政策的支持方向,避免出现项目包装与支持方向不符的情况;对于前期我市申报改造标准偏低的问题,建议各地以配套基础设施建安费用为基数,在编制文本时,根据全省平均补助标准适当提高改造标准,尽量争取更多资金,并争取打造改造示范试点;同时,一定要严格按照规范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避免资金沉淀,严禁挪用中央预算内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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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综合科一级科员李菁详细讲解了组织申报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具体工作流程、资金使用及绩效评价要求等具体内容。自2019年起,中央明确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给予中央补助支持,日前,我市2020年中央补助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已编制上报完成,且经省政府同意,已提前下达我市城区2020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希望各地能够充分用足用活用好国家的扶持政策,开展好改造工作。同时,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关于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详细编制改造项目经费预算及绩效目标,组织进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评审,对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市财政部门也将切实做好资金使用监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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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参训同志在现场进行了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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