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阳台起火,全楼31名业主成被告!物业紧急通知​:请停止这个动作!
发布时间:2020-05-23 17:03:36 发布人:呷浪 浏览次数: 842

5月18日下午,

江苏句容市法院召开了一场庭前听证会,

因为一起高层火灾,

句容某小区31名业主全部被告上法院,

原告怀疑这起火灾与高空扔烟头有关,

向他们索赔20余万元。


物业紧急通知:

请停止这个动作!

住楼房的都要看看!


火灾回顾

3月14日下午两点多,镇江句容某小区16栋1004室发生火灾,阳台处还挂着一条被子,滚滚浓烟不断从阳台窗户向外冒出,消防救援人员接到报警后立刻赶到现场。


句容开发区专职消防站站长 胡高成:

当时把门开开来之后,整个楼道基本上都是烟雾,因为刚进门迈出去一步,基本上看不见,最后在阳台发现了着火点。


失火阳台


微信图片_20200523170414.jpg


失火的阳台与卧室就相隔一道玻璃门

如果没能及时扑灭火源

后果将不堪设想


火灾事故认定书


根据消防救援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起火原因可以排除遗留火种、自燃、雷击、电气线路等引发火灾的可能,但不排除外来火源引发火灾的可能。



由于不能确定是否为高空抛物,也无法确认责任人,无奈之下,1004室户主将同楼层及楼上共计31家住户,以及小区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


微信图片_20200523170418.jpg


1004室户主提供的其中一份证据材料显示,在这起火灾发生前,就曾有业主在小区微信群中抱怨过,有住在高层的业主,经常性地向楼下扔烟头。


原告代理律师:

其扔的烟头,有的落在楼下,有的烟头也落在楼下存放的摩托车上,也有的烟头经过风吹以后,落在其他业主的室内、阳台等。


延伸阅读

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对于故意高空抛物者,根据具体情形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同时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责任。


这些高空抛弃物,

或多或少都是家中常见的物品。

日常生活中,

大家要格外小心,

除了要拒绝高空抛物,

更要避免到阳台杂物较多的下方行走。


来源:江苏消防全媒体中心


我想说:
  • 评论
0条评论
  •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