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住建局、物业协会联合调研我市物业费调整
发布时间:2020-07-30 15:45:38 发布人:阿哲 浏览次数: 1719

业主不满意物业公司的服务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收不上物业费更没钱提升服务,服务水准上不去引发业主不满,长此以往,小区物业服务越来越差。这个矛盾如何破解?

 

7月29日,由市发改委价格调控科科长散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监管科杨建华、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孙猛、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曹云龙在新华路襄阳市物业管理协会进行了关于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情况的调研会。参与会议的还有市物业协会各片区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

 


在会上孙猛表示,对于人力成本占企业经营总成本约65%的物业行业而言,近年来一方面是人力成本、物料成本的不断上涨,另一方面则是物业费收费标准仍按照6年前的“指导定价”标准在执行,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状况令人堪忧。

 

现在面临的问题是,业主对物业服务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而我市大部分物业企业都在亏损经营,因此不可避免的陷入人员减配,服务品质的下降,引起广大业主对物业的不满,与物业矛盾加剧,拒缴物业费,物业企业入不敷出,只能选择退出。


 


杨建华指出,2020年初,在新冠疫情期间我市272家物业企业和8000名物业人在缺少物资的情况下坚守着全市500多个小区,物业的优质服务是小区正常秩序的坚实基础。根据我市物业协会收集的16家本地物业公司2018年的收支报告显示,9家企业陷入亏损局面,占比高达56%。物业费是物业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物业费收费标准有必要进行论证调整。调整模式可以参照和我市消费能力及经济情况相似,在物业管理和收费更灵活的的宜昌市学习。

 

散贤充分听取了与会者的发言后表示,物业服务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当前的物业费标准下,物业企业要想维持正常运营非常困难。物业费调整需要充分听取物业企业、物业协会及业委会和业主等多方意见,收费如何调整需要进行充分调查,对于收费情况、存在的问题、物业服务内容的标准和业主承受能力,以及调整后对经济发展、经营者的影响等多方面多角度进行分析了解论证。


 


最后,散贤建议,物业费调整可以通过增加具有前瞻性的特约服务、定制服务来增加服务品质,提高物业费。二是可以实施物业费浮动机制,由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对优秀物业企业进行价格上浮,由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对物业企业评分,不合格者价格下浮。三是物业费调整还需要充分尊重和听取业主意见,考虑广大业主的实际接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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