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召开全省物业服务管理现场培训会议
发布时间:2019-11-25 02:04:28 发布人:襄阳物协 浏览次数: 1273

为加强全省物业服务管理交流,推广武汉市红色物业、多方联动经验做法,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2018年11月29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汉召开全省物业服务管理现场培训会议。来自省住建厅、民政厅、公安厅、物价局及各市(州)房管局(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物业科(处)室负责人70余人参加会议,襄阳市房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孔令波、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侯红丽、监管科杨建华及部分企业人员代表我市参加了会议。会议特邀物业服务管理专家进行现场授课,湖北省住建厅厅长、党组书记李昌海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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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会议安排,全体参会人员先后赴武汉市南湖中央花园小区、复地东湖国际小区进行了现场观摩、学习。南湖中央花园小区作为属地辖区街道老旧住宅小区的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以“红色物业服务承诺”积极为小区业主提供高标准高质量的物业服务,荣获多项国家级荣誉;复地东湖国际小区作为武昌区“红色物业”示范标杆,多次获得国内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及相关领导同志的肯定。


随后,在中南花园饭店会议室全体参会人员就全省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经验交流。其中武汉、咸宁、天门、大冶市房管部门分别以《关注民生 创新突破 扎实推进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主动作为 促<条例>深入人心 巧借东风 谋<条例>开花结果》、《全面推进物业全覆盖  抒写政府民生大情怀》、《建立物业服务平台管理  助推大冶智慧物业提速》为主题作现场经验交流报告,共享我省物业服务管理行业取得的丰硕经验和先进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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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厅长、党组书记李昌海表示,物业服务与城市居民生活息息相关,事关城市建设发展品质,事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也是“民有所呼”的重要领域。这项工作要干好,需要我们付出大量艰苦细致的努力。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人民对美好生活品质的不断追求,物业服务管理将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器”。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各地房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行业自信和发展信心,切实增强做好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李昌海指出,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推进物业服务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全省物业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但整个行业内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仍然突出,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仍有差距,尤其在在政府监管、企业经营、业主意识等方面仍然存在较多不可忽视的不足之处,对于这些切实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们要认真剖析研判,科学把握行业发展规律,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提高物业服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社会化水平,推进理念、制度、监管和力量四个方面的不断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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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海强调,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推动物业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地房管部门在今后的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把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我厅报请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全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近期将正式印发。文件的主要思路是落实各级政府、各部门的责任,自上而下建立物业服务管理综合协调机制、目标责任制,打破物业小区这道“玻璃围墙”。二是加快完善法规政策。继续加大省条例的宣贯力度,提升知晓度,赢得广泛支持。各地要加大省条例的宣贯力度,并结合当地物业服务管理实际,推进地方立法。三是引导行业规范发展。各地要顺应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物业管理师的形势,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物业市场全过程监管制度,落实物业管理“五大备案”制度,建立“四公开一监督”、“三联单”制度,推进相关主管部门联合执法。四是推进行业转型升级。解决物业企业专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就要加快推进行业转型升级,注入行业新动力,推进标准化、智慧化、多元化。五是加大宣传典论引导。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坚持正确奥论导向,既要曝光不良企业和不良行为,又要讲好物业故事,树立模范典型,弘扬社会正能量。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要以更创新的精神、更担当的勇气、更为民的情怀,加快推动全省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提档升级,为百姓安居乐业、共享城市发展成果,为湖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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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由省房地产业协会法律顾问、《湖北省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制订起草组成员、湖北楚风德浩律师事务所雷纪超律师对《省条例》相关重点内容现场进行深入解读,并以物业服务管理中的重难点问题、各地、各级房管部门履责重点、创新物业服务监管思路和措施、业主委员会监督指导等问题为导向为全体参会人员进行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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