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起火,全楼31名业主成被告!物业紧急通知:请停止这个动作!
发布时间:2020-08-28 09:18:30 发布人:梓萌 浏览次数: 1014

5月18日下午,江苏句容市法院召开了一场庭前听证会,因为一起高层火灾,句容某小区31名业主全部被告上法院,原告怀疑这起火灾与高空扔烟头有关,向他们索赔20余万元。


物业紧急通知:

请停止这个动作!

住楼房的都要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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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回顾


3月14日下午两点多,镇江句容某小区16栋1004室发生火灾,阳台处还挂着一条被子,滚滚浓烟不断从阳台窗户向外冒出,消防救援人员接到报警后立刻赶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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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开发区专职消防站站长 胡高成:


当时把门开开来之后,整个楼道基本上都是烟雾,因为刚进门迈出去一步,基本上看不见,最后在阳台发现了着火点。


失火阳台


失火的阳台与卧室就相隔一道玻璃门,如果没能及时扑灭火源后果将不堪设想




火灾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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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防救援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起火原因可以排除遗留火种、自燃、雷击、电气线路等引发火灾的可能,但不排除外来火源引发火灾的可能。


由于不能确定是否为高空抛物,也无法确认责任人,无奈之下,1004室户主将同楼层及楼上共计31家住户,以及小区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


1004室户主提供的其中一份证据材料显示,在这起火灾发生前,就曾有业主在小区微信群中抱怨过,有住在高层的业主,经常性地向楼下扔烟头。


原告代理律师:

其扔的烟头,有的落在楼下,有的烟头也落在楼下存放的摩托车上,也有的烟头经过风吹以后,落在其他业主的室内、阳台等。


延伸阅读

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对于故意高空抛物者,根据具体情形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同时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责任。


公认的7种最危险的高空抛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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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文明之举,创和谐小区”,

温馨提醒家人们


1.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

2.每幢楼的垃圾桶均已配置到位,请将垃圾放入垃圾桶内。

3.请注重言传身教,用模范行为教育自己的小孩从小做文明之人,行文明之举,教育好孩子不要往楼下乱扔杂物。

4.请勿在阳台或窗台摆放花盆、拖把等杂物,以免发生高空坠物等意外。

5.高空抛物事关全体住户人身安全,人人都有监督高空抛物行为的义务,共同抵制不文明行为,共建和谐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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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物业管理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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