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电动车在小区丢失,谁来负责?
发布时间:2020-10-05 11:24:55 发布人:阿宁 浏览次数: 1180

近日,家住城西区的吴先生反映,他的电动车停放在小区停车场内,却不翼而飞,物业公司表示没有收取停车费,不承担责任。

为此,吴先生十分苦恼,他想知道:电动车放小区丢失,谁来负责?

 

事件回放

 

吴先生说,今年元月中旬他要回老家过年,临行前便将一辆电动车停放在小区停车场的电动车存放点,但是过年回来,却发现电动车不翼而飞了。当时吴先生问了门口保安,说电动车发现丢了,该怎么处理?

 

保安和吴先生就来到了小区的物业公司,希望通过物业公司帮其找回电动车。物业工作人员告诉吴先生,调监控可能需要几天的时间,让吴先生先回家耐心等待,但是一个星期过去了,吴先生一直没有得到物业公司的任何答复,越发心急的吴先生便再一次找到了物业公司。这次,物业则称监控调不出来,让吴先生报警。

 

双方说法

 

吴先生十分气愤,他告诉记者,这已经不是自己第一次在小区内丢失电动车了,此前有一辆自行车就是在自家门口丢失的,因此吴先生认为根据相关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理应承担维持公共秩序、安全监控责任,如果没有履行好管理责任,就应该赔偿电动车的损失。

 

但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认为,吴先生只是将车停放在临时存放点,物业对此也没有收费,所以他们没有义务看管,电动车丢失了应该由吴先生自己负责。

 

律师说法

 

那么,停放在小区停车场的电动车被偷,物业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此,记者采访了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律师认为,要看物业公司与车主之间存在的是保管合同关系,还是场地使用关系,以及物业公司在车辆丢失中是否存在过错。

 

律师指出,如果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物业费包括车辆保管服务,那么发生车辆丢失的,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依保管义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如果没有约定,物业公司在管理上是否存在瑕疵,如:

 

1、监控是否正常;

2、值班人员有无擅自离岗;

3、来访人员有无登记;

4、有无温馨提示。

 

少一项或者多项,物业管理服务则存在管理瑕疵。对车辆的丢失有过错过失的,物业公司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不存在瑕疵,则业主自行承担。

 

来源:青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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