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式小区被盗,物业公司承担何种责任?
发布时间:2020-11-04 17:58:49 发布人:阿宁 浏览次数: 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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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式小区被盗,

物业公司承担何种责任?


案例介绍


2006年9月,厦门市洪山柄侨建商品房业委会与被告文之景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被告对小区内两栋住宅、8个楼梯单元共112套进行物业管理;委托管理期限自2006年10月1日0时起至2009年3月30日24时止;合同除了日常物业管理外,还特别约定了被告受委托管理事项包括维持公共秩序,做好小区治安、消防工作,建平安小区,包括门岗执勤、巡视、实行封闭式管理,下半夜执勤室定时或不定时巡逻,至少两小时一次;对外来人口、租户要及时登记,纳入管理,加强管理等事项。同日,厦门市洪山柄侨建商品房业委会与被告文之景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了关于建设“平安小区”,要针对本小区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制定一套有力的应对方案,其中包括小区有两个大门,应选择一个大门出入,在大门建值班岗,实行封闭式管理;北面防盗铁丝网已破烂不堪,应采取临时措施,加以整修;在同一个围墙内有三个单位,应着手联系,先实行治安联防,逐步做到更紧密合作等事项。


点评:

法院查明,直至失窃事件发生,被告物业公司未对讼争物业进行封闭式管理,也未对北面防盗铁丝网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而且没有对中通道设置相应的安保人员。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作为讼争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有义务为业主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但被告没有提供相应的安保措施,导致了犯罪分子进入原告家中进行盗窃,致使原告的财产受损,被告存在过错,对原告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承担的份额应按20%为宜。


来源:襄阳物协

编辑:襄阳物协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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