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交费,23部电梯全部停摆!不满物业,最害人害己的做法就是拒缴物业费!
发布时间:2020-12-16 15:56:25 发布人:阿宁 浏览次数: 1096



四川绵阳都市兰亭小区的540余户业主最近开始集体“家里蹲”,因为业主拒交物业费,小区内8幢楼共23部电梯全部停运,以致没法下楼活动。物业表示,电梯停运是因为小区80%以上的业主长期不交物业费,公司没钱强检和维修电梯,只能关停。而业主则抱怨,物业多方面做得不到位,并有私吞小区收益的嫌疑。公说婆说,似乎都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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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得出,在电梯停运这事上,双方都有怨气,都感到委屈。但从其导致的结果,也就是540余户业主被迫“家里蹲”这一点来看,又不难发现上述“理由”背后的偏颇和荒谬。尤其是站在业主的角度,纵使有千种理由、万般借口拒缴物业费,但结果遭罪的是谁,还不是自己吗?这时候再硬着脖子争辩谁对谁错,能改变电梯停运的现实,能让大家坐上电梯吗?

事实上,物业尽管有问题在先,但业主原本完全可以采取另一种更合乎规则的应对之法——

物业不是做得不尽如人意么,那我们就派业委会去“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如果还不行,那么等到物业合同到期,召开业主大会更换物业公司就是了。这些都是《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赋予业主的权利。原本物业合同去年7月也到期了,大伙有不满,正好可以换掉老的,另寻好的。

可结果呢,业主自己先撂挑子了。2017年11月,业委会集体辞职,并且直到现在也没有成立新的业委会,导致无人来有效组织更换物业的相关事宜,从而造成了今天的后果,所以作为业主是否也该反思一下自己,真正负起对小区的责任了吗?

毕竟,业主才是小区的主人,小区的善治首先需要业主履职到位。其中:

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是每一位业主的应尽义务,以拒绝交费来抗议物业管理问题,完全是本末倒置,搞错了前提。事实上,物业服务越是不到位,越需要业主行使业主职权,做好监督工作。但权利和义务都是对等的,行使权利的前提是要履行义务。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这种事情是不存在的。


而如果因为不满物业的服务质量,就将整个小区事务抛到一边置之不理,也不交物业费,也没人组织业委会,任由小区自生自灭。这样的话,后果就更严重,都市兰亭小区便是一个鲜活的案例。看上去物业好像也吃了大亏,其实受害最深的还是广大业主自己。如此双输局面,难道就是业主们想要的吗?

都说“窥一斑而知全豹”,居民小区作为最基层的社会单元,对其的日常管理很能体现各方,尤其是业主的规则意识、责任担当和自治能力。但近些年不断爆出的业主与物业冲突,让我们看到,许多业主缺乏起码的小区共同体意识和权利义务观念,遇到矛盾往往不知如何在既有规则范围内解决,要么聚众闹事,要么当甩手掌柜,从而将简单的问题复杂化、死结化。

表面上看,这都是些小事,但其实,它关乎的不仅是小区的居住品质,还有基层自治的完善与成熟。但愿,这一次都市兰亭小区540余户业主的遭遇,能让人们有所警醒。


来源:物业新视野


编辑:襄阳物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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