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电梯政府䃼贴的十万可以申领了,申领办法来了
发布时间:2020-12-24 15:50:14 发布人:阿宁 浏览次数: 1399


为规范我市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方便群众申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根据《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襄阳市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襄政发[2020]6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住建局日前制定我市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申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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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原则


财政补贴资金遵循事后申领、按季度集中拨付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满足《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襄阳市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襄政发[2020]6号)或襄政发[2018] 21号文件规定的增设电梯条件,电梯完成安装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并正常投入使用后,可申请财政补贴。


三、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给予10 万元每部的财政资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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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领程序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申请人在办理完使用登记,并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后,持以下材料到所在区住建局提出财政补贴申请。


1.《襄阳市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2.增设电梯施工许可原件及复印件;


3.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投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7.房屋产权证明;


8.采用“企业投资,受益业主付费“等社会资本参与方式实施增设电梯的,需提供投资方与受益业主签订的电梯使用付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9.所在区住建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补贴资金审核拨付程序


区住建局核实申请材料后,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前,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项目汇总表报送至市住建局,提出财政补贴资金申请,市住建局复核通过,并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向市财政局提出财政补贴资金申请。市财政局依据市住建局申请,提出资金安排意见报市政府审批后,下达补贴资金通知,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增设电梯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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