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8 11:28:51 发布人:襄阳物协 浏览次数: 126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2019年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 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9年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市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19年3月31 ,在全市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 则,结合冬春季节火灾规律特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有效减少一般火灾,遏制亡人和有影响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 工作任务

(一)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抓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推进、督办和考评工作。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 安全”的要求,制定行业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推进 本行业火灾防控工作。11月底前,各地、行业部门要召开专题 会议动员部署,分行业、分领域建立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 劳动密集型企业、娱乐场所、群租房、高层建筑、宾馆饭店、养 老院、老旧小区、沿街商铺等重点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对存在的隐患跟踪督促,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风险。


(二)强化消防专项整治行动。

1、 大型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各地要进一步固化2018年全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组织公安、住建、 商务、文旅、市场监管、消防、电力、燃气等,对本地大型商业 综合体进行联合检查,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防范措施,强化突出风险隐患整治,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2、 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及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住建部门要推动住宅小 区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 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应急管理、公安和消防部门要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 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 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公安机关要劝导群众主动报废过 渡期满的超标电动自行车。

3、 文博单位专项整治。文物、应急管理、消防部门要督促文博单位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加强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设施和微 型消防站建设。严格生产生活用火,严查严控电气线路敷设不规 范、私拉乱接以及违规住宿等违法行为,建立隐患整改清单,落 实消防安全责任,切实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4、 易燃易爆危化品专项整治。各地化工园区要建立完善配 套的消防硬件设施,建强园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对小型化工企 业,与周邻住宅、其他企业安全间距不足,生产工艺、技术装备 落后、达不到安全和环保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严格准入条件,公安、经信、应急管理、交通、 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监管职责,开展联合执法。 住建、公安、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要开展餐饮、燃气经营场所 排查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5、 小微企业、家庭作坊专项整治。各地要组织公安、经信、 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开展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规操作、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 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逐级明确监管责任,逐一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6、 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整治。各地要按照什么隐患问题突出 就解决什么隐患问题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及防 控重点,至少组织开展1至2项消防安全整治行动。


(三)强化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要督促派出所依法 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政法部门要督促乡镇、街道组织网格员对城 中村、城乡结合部的出租屋、老旧小区等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区域 开展安全检查,特别是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的居住场所的巡查, 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强化消防供水能力建设。各地要推进城镇消防供水能 力建设,建立市政消火栓建设与维修管理制度,明确规划、住建、 水务、发改、城管等部门责任,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确保市政消 火栓的规划、建设、验收、维护管理落到实处。要在老旧小区、 城中村市政管网压力保持常高压状态,且在旁边安装灭火器材 箱,配备水带水枪,确保火灾发生时第一时间就近处置。


(五)强化消防安全重点保卫。各地要组织有关部门在元旦、 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期间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火灾高发区域、重大危险源要实行重点看护-节会前夕,要对活动场所开 展提醒提示,督促明确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所有大型群众性活 动必须严格审批手续,严禁超负荷经营,严禁违规用火用电,严 禁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活动现场必须落实巡查值守人员。 必须制定现场保卫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专班专人应急处置。


(六)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要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 设美好家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要开展社会化消防专业培训,加强对经营业主和从业 人员的消防培训演练,最大限度地培训消防专业人、“明白人”。 针对老幼病弱等重点人群,要组织乡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上 门开展宣传,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要推动各大型公园、广场等群众休闲娱乐场所建立消防宣传主题 公园,开辟消防宣传新阵地。


三、工作措施

(-)研判消防形势。11月底前,各地要专题研判一次本地冬春季火灾形势,部署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城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各地消防部门每月要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和救援工作,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向政府专题报告,通报各行业系统火灾情 况及突出问题。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研究 采取针对性措施。

(二)重点约谈推进。各地要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乡镇政府和行业部门、国有重点企业;行业部门重点约谈措施 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 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监管和主体责任。消防部门重点约谈火灾高危 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加强消 防安全管理,开展隐患自查自改。

(三)综合监管督责。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以 及责任人,要在主流媒体予以曝光,以舆论力量倒逼隐患整改。 同时,要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 惩戒。对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予 以挂牌督办。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1月底)。各地、各部门要 部门和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本地今冬明春火 灾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将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自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全国“两 会”结束)。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对照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 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考核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 各地组织检查验收,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易发 多发期,各地、各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吸取历年来火灾事故教训, 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工 作任务,列出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 人员。

(二)明确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对冬 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统筹指挥、跟踪问效,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 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 控工作监管合力。乡镇、街道、派出所、居(村)委会等要落实 消防安全责任,常态化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三)加强督导,严格执纪问责。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今 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考核、问责力度,将责任追究落实在火灾 发生之前。对火灾多发的地区,将组织约谈相关分管领导;对因 工作不落实、失职渎职,导致所在地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或 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坚决实行责任倒查。


各地、各部门制定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 情况,于11月底前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从12月起,每月 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 内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联系人:龚俊锋,联系方式:3474942,

传真:3481190,邮箱 274320014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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