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21年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7 11:18:04 发布人:梓萌 浏览次数: 1867

襄物协〔2021〕04号


关于缴纳2021年会费的通知


市物协各片区工作委员会、各专委会成员单位、各会员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

感谢你们多年来对襄阳市物协各项工作的大力支持。

襄阳市物业管理协会旨在为广大会员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交流及服务,开展活动的经费来源主要依靠会员交纳的会费。为了规范会费的收缴,保证协会及各区工作委员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协会《章程》和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交纳会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用途

会员交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但须严格依照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和用于协会秘书处的日常办公费用开支。

二、会费标准

团体会费按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标准收费,即:

副会长:2500元/年;

理 事:1500元/年:

会 员:800元/年。

三、交纳会费的期限和办法

1、会员单位于12月31日前交纳当年会费。

2、新会员自批准入会当月起交纳全年会费。

3、所有会费统一交由襄阳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管理。

开户单位:襄阳市物业管理协会

开户银行:襄阳建行铁路支行

开户帐号:4200 1646 2380 5999 6996 

秘书处收到会费后,将在15天内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寄往交费单位(限县(市、区)企业,中心城区企业到协会秘书处自主领取)。

四、联系方式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铁路大厦16楼1612室

市物协QQ群:61164732

电话:0710—3236350

五、会费管理

1、襄阳市物业管理协会由秘书处严格按收费标准统一收取会费。协会所属各专业委员会开展活动时,只能经过批准适当收取活动经费,不能收取会费。

2、对会员交纳的会费应严格按财务规定管理,合理支出,节约使用。秘书处每年向理事会、监事会报告会费收支状况,定期向会员公布,并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和审计。

六、其他

依章交纳会费是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无故不履行缴纳会费义务时限超过一年者,视为自动退会,不再寄发有关资料及通知有关活动,并公开登报声明。


         襄阳市物业管理协会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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