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温馨提示:持续高温预警,电动车严禁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
发布时间:2022-07-28 09:20:21 发布人:襄阳物协 浏览次数: 4801次

近日

天气炎热

持续高温

物业公司特提醒小区业主

一定要格外注意

电动车充电及停放安全

电动车切勿

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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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

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

一旦发生火灾

相关人员会

承担刑罚、拘留、罚款、行政处理等

相应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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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史为鉴

接下来

让我们一起看一看相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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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室内充电!车主被判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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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庆宝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安全意识淡薄,无视相关管理规定,在室内直接或以“飞线”的方式为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引发重大火灾,造成五人死亡,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失火罪,依法应予惩处。


02

违规改装!车主被判三年六个月


 2021年8月21日19时许,老邹(化名)将其私自改装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其租住的长沙市天心区某宿舍旁的楼道内,从出租房内连接插线板,并将充电线拉到楼道内对电动自行车充电,随后其回到租住房内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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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23时许,该电动自行车因充电发生故障引起火灾,致使同栋居民成某某、张某某、吴某某烧伤后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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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30日,天心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老邹犯失火罪,综合考虑其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等情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03

电瓶爆炸!车主被拘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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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4日,浦东崂山四村一居民楼发生火灾,屋内住有8名外卖小哥,2人在逃生中受伤。事故责任人殷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处行政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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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飞线充电!车主被拘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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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5月30日晚上,居住在杭州市八堡社区某小区的李某睡觉前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住宿地门口并私自从房屋内拉出插线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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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凌晨4点31分左右,充电中的电动自行车突然起火,被叫醒的李某与其他居民赶忙用灭火器扑救,扑救过程中还多次发生了闪爆,最终,在消防救援人员奋力扑救下,大火被扑灭。此次火灾共造成2辆电动自行车,6台空调外机被烧毁,房屋内的物品不同程度受损,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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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火灾是由李某的过失引起,李某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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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室内充电!车主被拘10日、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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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9日,广州市一出租屋发生火灾,经火灾事故调查,起火原因系电动自行车充电过程中发生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导致火灾,相关部门对事故责任人员(租户)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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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火灾案例

触目惊心

违法人员得到了相应处理


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

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

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电动自行车火灾

多次敲响警钟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电动自行车千万

不准违规停放

不准违规充电

不准违规改装

并且

落实巡查检查

落实防火措施

落实宣传警示

在此

物业公司提醒大家

电动自行车的注意事项

请务必记住这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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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

再次提醒您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切记

电动自行车

不进楼 · 不入户

不飞线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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