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物协【物业管理一“典”通】08
发布时间:2022-09-13 15:37:20 发布人:阿宁 浏览次数: 425


懂法知法守法



亲爱的业主们,《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作为业主,身份具有复合性,即专有部分的专有权人,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人,管理团体的成员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其中,《民法典》对于小区业主的保护主要有38个条文,即物权编的建筑区分所有权共17条、合同编的物业服务合同共14条、侵权责任编的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共7条


襄阳物协推出【物业管理一典通】专栏,

每天和我们一起来了解《民法典》的法律依据,

合理合法地履行义务、维护权益!





对各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业委会有权处理吗?




有权处理!业委会就是一个合法的主体去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守护我们的家园!

相应条款:《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的相关义务及责任】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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