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物协【物业管理一“典”通】09
发布时间:2022-09-14 15:46:48 发布人:阿宁 浏览次数: 457


亲爱的业主们,《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作为业主,身份具有复合性,即专有部分的专有权人,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人,管理团体的成员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其中,《民法典》对于小区业主的保护主要有38个条文,即物权编的建筑区分所有权共17条、合同编的物业服务合同共14条、侵权责任编的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共7条


襄阳物协推出【物业管理一典通】专栏,

每天和我们一起来了解《民法典》的法律依据,

合理合法地履行义务、维护权益!





要成立业委会需要多少人参与表决和同意?谁能决定换物业、涨物业费?




成立业委会、换物业、涨物业费,这是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相关条款:《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及表决】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其他七个事项与问题无关,已省略)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自治管理组织的设立及指导和协助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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