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物业服务的基本内容?
发布时间:2023-01-31 15:31:16 发布人:阿宁 浏览次数: 894

物业企业涉及的服务领域相当广泛,其基本内容按服务的性质和提供的服务方式可分为:常规性的公共服务、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和委托性的特约服务三大类。


(一)常规性的公共服务。


是指物业企业服务中的基本工作,是物业企业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服务。主要包括以下8项:


(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

(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3)环境卫生的管理;

(4)绿化管理;

(5)保安管理;

(6)消防管理;

(7)车辆道路管理;

(8)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二)针对性的专项服务。


是指物业企业为改善和提高住用人的工作、生活条件,面向广大住用人,为满足其中一些住户、群体和单位的一定需要而提供的各项服务工作。专项服务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大类:


(1)日常生活类;

(2)商业服务类;

(3)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

(4)金融服务类;

(5)经纪代理中介服务。

如物业企业在做好公共服务的同时,开展装饰装修、美容美发、餐饮、副食等多种经营服务。


(三)委托性的特约服务。


特约服务是为满足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个别需求受其委托而提供的服务,通常指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未要求,物业企业在专项服务中也未设立,而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又提出该方面的需求,此时,物业企业应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其需求,提供特约服务。如小区内老年病人的护理、接送子女上学、照顾残疾人的上下楼梯、为住用人代购生活物品等。


上述三类服务工作是物业服务的基本内容。物业企业在实施物业服务时,第一大类是最基本的工作,是必须做好的。同时,根据自身能力和住用人的需求,确定第二、第三类中的具体服务项目与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机制和服务方式,以人为核心做好物业各项服务工作,并不断拓展其广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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