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襄阳市物业服务和管理办法》④
发布时间:2023-02-08 16:43:12 发布人:阿宁 浏览次数: 56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党建引领社区物业服务管理改革,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构建党建引领下的社区物业服务管理新体系,促进高质量物业服务全覆盖,襄阳市政府于2022年12月23日重新修订并印发了《襄阳市物业服务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依据《办法》中的规定,对下列问题进行解答。



物业服务和管理活动中遇到重难点问题,怎么解决?

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召集,住建、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专营单位等各方代表共同参加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物业服务和管理活动中的重难点问题。  

同时,市物业管理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制定物业服务规范和等级标准,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自律制度,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物业区域内的违法行为,应该怎么解决?

由发改、公安、民政、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城管执法、市场监管、民防等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物业服务和管理活动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违法行为投诉、处理和回复制度,并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联系方式,依法及时处理物业区域内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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