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开年“第一课” | 襄阳市住建局举办《襄阳市物业服务和管理办法》宣贯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3-02-09 17:47:11 发布人:阿宁 浏览次数: 862

襄阳市政府于2022年12月23日重新修订并印发了《襄阳市物业服务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物业开年“第一课”


 为全面做好《襄阳市物业服务和管理办法》宣传贯彻工作,加强对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推动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市住建局于2月9日上午组织召开了《襄阳市物业服务和管理办法》培训工作会议。会议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召开,各县(市、区)住建局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培训,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在线上分会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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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由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侯红丽主持。会议开始侯红丽对《襄阳市物业服务和管理办法》出台相关工作背景作出解读,同时结合我市物业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新《办法》,对下一步物业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她指出,一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广泛宣传引导,加强组织业务培训,开展政策解读,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二要会同相关部门,逐步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形成属地和行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要结合《办法》的实施,坚持党建引领,持续推进“红色物业”拓面提质,进一步深化“三方联动”工作机制,将党建引领、业主自治、物业服务融入基层治理,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促进我市物业服务高质量全覆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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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培训会,邀请市住建局创文办王凡勇就专业化物业管理小区“创文”工作提工作要求。他强调,今年是我市创文工作的决胜年,时间紧任务重,物业小区作为创文迎检的必检点,是创文工作的重点。他要求,各区住建部门要提高认识,精准对标,强化协作,着重针对易产生反弹的整改项目,建立有效、长效的管理方法,积极主动配合辖区街道社区共同抓好创文工作的落实落细,同时加大追责问责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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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法律顾问覃松律师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条款,就《办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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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业行业党委组织委员、市物协副秘书长杨建华就《襄阳市物业服务和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深入浅出地授课讲解。


根据《〈襄阳市物业服务和管理办法〉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相关工作安排,后续,市住建局还将持续创新开展形式多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系列宣贯活动和培训工作,积极创造学习、宣传、贯彻《办法》的良好氛围,提高《办法》的社会影响力和知晓度,切实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业主对物业服务行业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生活和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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