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关注 | 以“实干”提振消费信心 物业小区增设充电桩问题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16 16:12:26 发布人:阿宁 浏览次数: 791

在315国际消费者驻益日到来之际,襄阳广播电视台在900平方米的演播大厅特举办“提振消费信心315在行动”2023年315特别节目。活动现场,通过暗访短片曝光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在现场为广大市民消费者答疑解惑,助力维护合法权益。


节目中,主持人邀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监管科负责人侯红丽就“居民小区增设电动汽车自用充电桩”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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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广播电视台315特别节目直播现场



记者提问

在自己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广大消费者在申请过程中总是遇到各种问题,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老百姓简单快捷地安装充电桩呢?


侯红丽解答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市民购买新能源汽车,需要安装充电桩,部分物业担心发生安全事故不敢出具证明。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就是我们努力工作的方向。

从去年5月份开始,市住建局牵头组建了工作专班,先后开展了多层级、多轮次的调研,充分征求业主、物业等多方面的意见建议。同时,会同市发改、国网襄阳供电公司反复论证、修改,目前已形成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既有物业管理居民小区增设电动汽车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正在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最大的变化就是,明确了业主安装充电桩,不再需要物业服务企业出具同意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证明,彻底解决了影响业主安装充电桩的坎。

就是说,公变住宅小区居民安装个人自用充电桩的,只用提供四项资料即可:1.有效身份证明;2.固定车位现场环境照片;3.固定车位产权证或者网签买卖合同或者与开发企业签订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4.《电动汽车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安装使用承诺书》。不需要物业出证明,供电公司就可以安装,给老百姓最大的方便。


侯红丽在发言中表示,下一步,作为物业管理行业的主管部门,我们也将积极督促各地住建部门指导物业服务人,配合各方相关主体的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对符合安装标准和条件的,要及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共同助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氛围。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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