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业主,您是不是也这么想?
发布时间:2023-07-26 15:32:02 发布人:阿宁 浏览次数: 352

“我就放一下,明天一定搬走。”

“楼上也放了,为什么我就不能放了?”

“我的车不放门口,丢了你们负责吗!”

“你凭什么清理我的东西,你这是犯法!”

“楼梯间放点东西又不碍事,空着太浪费!”

  ……



以上话语,
是物业人员清理楼道杂物时,
听到最多的解释。
于是,
水、电房前、步梯楼、走廊等
公共区域成了您的“阵地”。

您失去了安全


废弃杂物多为易燃物,极易引起火灾。当紧急逃生时,杂物便成了生命的绊脚石。

您失去了人心


邻里之间本和乐融融,因为您的杂物堆放而失了和气,长久下来便成了无法消弭的隔阂。

您失去了居住环境


拥挤、杂乱的楼道让您与家人的居住环境变得糟心。楼道是业主日常出行唯一通道,杂物堆放影响进出通行安全和整体环境。

楼道乱放杂物,触犯法律法规


为什么楼道内不能放东西?


楼道杂物大多数为纸制品、木制品及塑料制品等易燃物品,有时候一个未熄灭的烟头就可能引发火灾。


而这唯一一条有着重要消防意义的通道,千万不能堆满杂物!一旦发生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楼道杂物不仅会加大火势,产生浓烟,更会影响安全疏散,以及妨碍消防人员救援。


杂物虽小,火灾事大。楼道内不得堆放易燃杂物!不得停放电动车!



楼道堆放杂物有何不良影响?


《消防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而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一旦发生火情,堆满杂物的楼道不利于人群疏散,后果不堪设想。如果某住户的杂物占据了楼道,就违反了《消防法》。

在楼道堆放杂物违法吗?


《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单位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消除隐患,我们一直在行动!


为保证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物业工作人员也在坚持不懈的定期对公共区域杂物进行清理整治,请大家及时配合,如有堆放请立即整改清理!



“让楼栋干净起来”的文明倡议 


为了保证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

物业再次向您发出倡议

请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请勿在公共区域堆积杂物

请自觉保持楼栋消防通道畅通


、不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或搭设临时设施,保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不把家里的车停放在消防车通道上,以免影响消防车辆通行和灭火疏散救援。


、大功率电器不要装置在家门口,避免引发火灾,堵塞逃生之路。


、爱护楼内消防设施,平时不得擅自玩耍和动用消防装置和灭火器材,不要破坏消防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系统等。


、爱护小区、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发现擅自挪用、损坏消防器材,以及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其他火灾隐患,要及时劝阻、制止并拨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119。


、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和逃生技巧,了解如何报火警、如何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的基本常识,组织家人进行一次家庭火灾隐患排查,开展一次火灾逃生演习。



消防通道=生命通道
消防安全与每位居民息息相关
一旦发生火灾
抢赢最关键的几分钟
或许就意味着能抢救生命
请多一点支持与理解
让我们携手共建平安和谐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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