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一码看”
发布时间:2023-09-14 15:14:00 发布人:阿宁 浏览次数: 594


部门职责“一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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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襄阳市物业服务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相关部门(单位)职责如下:

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加强对物业管理的领导,建立综合协调和保障机制,纳入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考核内容。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一)对辖区内物业服务和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应当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民政部门指导监督下,依法组织和指导本辖区内的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物业服务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调解物业服务纠纷;

(二)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督促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自管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履行职责,调解物业服务和管理纠纷。

居(村)民委员会:

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与物业服务有关的工作。

发改、公安、民政、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城管执法、市场监管、民防等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物业服务和管理活动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违法行为投诉、处理和回复制度,并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联系方式,依法及时处理物业区域内的违法行为。

公安部门:

负责查处违反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规养犬、无证养犬、不文明养犬等行为,以及在公共场所开展广场舞、打陀螺、甩鞭子等文体休闲活动,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且不听劝阻的行为。

襄阳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710-110

民政部门:

负责指导监督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和指导本辖区内的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物业服务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调解物业服务纠纷;负责加强对社区党组织领导“三方联动”工作的督促指导。

襄阳市民政局联系电话:0710-3629804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负责落实住宅小区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行为进行行政审批,并对未经行政审批,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710-3804522

城管部门:

负责国有土地上建设行为的动态巡查,依法查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验收合格后未按照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又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行为及产生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依法查处参与违法建设的无施工资质施工和违反施工资质管理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城市河道违法建设;负责查处在楼道、消防安全通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在午间、夜间进行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以及携犬只外出未即时清除犬粪且不听劝阻等违法违规行为。

襄阳市城管执法委联系电话:0710-3222583

市场监管部门:

负责电梯、机械式停车设备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查处住宅小区内无照经营、违规开办企业及不合理收费行为。襄阳市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0710—3241634(工作时间)

市住建部门:

负责制定本市物业服务和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物业服务活动的管理工作;建立全市统一的物业服务和管理信用信息系统,实行行业信用管理等。襄阳市住建局联系电话:0710—3212327

区住建部门:

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活动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辖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管理和使用;组织对辖区内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开展培训;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物业服务和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落实物业服务和管理方面的其他职能职责。

樊城区住建局:0710-3221030;襄城区住建局:0710-3603825;高新区建设局:0710-3327227;鱼梁洲建设局:0710-3431166;东津新区建设局:0710-3352834;襄州区住建局:0710-2811193;枣阳市住建局:0710-6194569;宜城市住建局:0710-4276210;老河口市住建局:0710-8302117;保康县住建局:0710-5815805;南漳县住建局:0710-5233684;谷城县住建局:0710-7257187。

应急管理部门:

负责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消防工作监督管理的实施。

襄阳市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0710-3442110。

教育部门:

负责查处住宅小区内违规开办培训班、培优班等行为。

襄阳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710-3537623

民防部门:

负责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对侵占、破坏人防工程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襄阳市民防办联系电话:0710-3447631

供水部门:

负责自来水供应和供水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襄阳中环水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10-3454696

供电部门:

负责电力供应和供电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国网襄阳供电公司24小时服务电话  6668080

供气部门:

负责燃气供应和供气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华润燃气联系电话:0710-96517

 

物业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和门窗位置,超荷载存放物品;

  (二)将没有防水功能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客厅、厨房、卧室、书房的上方;

  (三)违法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破坏、擅自改变房屋外貌或者擅自改变架空层、设备层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规划用途;

  (四)擅自占用、挖掘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损毁树木、绿地;

  (五)违反安全标准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擅自占压、迁移燃气管道,损坏或者擅自停用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妨碍公共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

  (六)随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水、高空抛物或者露天焚烧杂物,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振动、光源等;

  (七)擅自架设电线、电缆,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悬挂、张贴、涂写、刻画,在楼道等业主共用部位堆放物品;

  (八)违反规定停放车辆;

  (九)违反规定出租房屋;

  (十)违反规定饲养动物或者种植植物;

(十一)法律法规、业主公约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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