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常见纠纷解答(六):业主是否有权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有什么利害关系?
发布时间:2023-11-07 11:33:59 发布人:阿宁 浏览次数: 356

业主是否有权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



《民法典》第279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业主将住宅用房改为和经营性用房,哪些属于有利害关系业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能够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以认定有利害关系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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