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常见纠纷解答(八):邻关系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11-16 16:43:28 发布人:阿宁 浏览次数: 283

问: 业主之间相邻关系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 《民法典》第288条规定: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问: 楼下住户以下水道排水声影响其休息为由,要求楼上住户下水道改道,这个要求合理吗?


       答:不合理。《民法典》第290条规定: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民法典》第292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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