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公布襄阳市住宅小区部门执法事项 清单及投诉举报电话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4 16:00:46 发布人:阿宁 浏览次数: 10

关于联合公布襄阳市住宅小区部门执法事项

清单及投诉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纪委、住建部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和公共收益管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物业专项整治联动机制有关要求,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襄阳市公安局、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襄阳市消防救援局等部门联合编制了襄阳市住宅小区部门执法事项清单。现将清单及投诉举报电话公告如下:

1.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前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的;在被解聘后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

2.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3.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有关信息的;公共收益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未单独列账的;物业服务企业骗取、挪用或侵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4.物业服务企业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不配合管理等理由,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中断或者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以及实施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

5.物业服务企业发现装修人或者装修企业有违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上述第1条至第5条事项,由住新(建)部门负责查处。市级和各县(市、区)、开发区的投诉举报电话为:

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0710-3113573

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10-3603825

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10-3221030

襄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10-2811193

高新区城乡建设发展中心

0710-3327227

东津新区城乡建设局

0710-3336959

鱼梁洲生态建设局

0710-3431166

枣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10-6194569

宜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10-4900213

老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10-8302117

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10-5233684

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10-5813445

谷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10-7335856

6.对涉嫌侵占、挪用公共收益等行为的;

7.物业服务企业泄露业主信息或者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采取暴力行为的

8.随意停放机动车,占用、堵塞小区出入口、道路,影响公共安全和秩序的;

9.对住宅小区内高空抛物、违规养犬、无证养犬、不文明养犬、违反治安管理、违反公共安全的;

10.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不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保安服务、保安培训的;

上述第6条至第10条事项,由公安部门负责查处。各县(市、区)、开发区的投诉举报电话为:

襄阳市公安局

110

襄阳市公安局襄城区分局

110

襄阳市公安局樊城区分局

0710-3258689

襄州区公安局

0710-3798110

襄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110

襄阳市公安局东津新区分局

0710-3691035

襄阳市公安局鱼梁洲分局

0710-3431110

枣阳市公安局

110

宜城市公安局

0710-4213110

老河口市公安局

110

南漳县公安局

110

保康县公安局

110

谷城县公安局

0710-7404415

11.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实施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

12.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运营企业未按照价费(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离政策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的;

13.物业服务企业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电梯的;

14.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电梯使用管理义务的未在电梯轿厢等易于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张贴有效的使用标志、应急处置标识的;未按照特设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

15.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的;提供虚假资料将住宅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性用房的;

上述第11条至第15条事项,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各县(市、区)、开发区的投诉举报电话为: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2315

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710-3628355

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710-3222677

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710-2812315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710-3224315

东津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710-3808315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鱼梁洲分局

0710-3499315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710-6312203

宜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710-4220639

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710-8237189

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710-5234315

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710-5817315

谷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710-7245315

16.住宅小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

17.住宅小区验收合格后未按照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又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行为及产生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的;

18.住宅小区内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等城市管理问题的;物业服务企业未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的;

上述第16条至18条事项,由城管部门负责查处。各县(市、区)、开发区的投诉举报电话为:

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0710-3222583

襄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0710-3616110

樊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0710-3480398

襄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0710-2817765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0710-3510110

东津新区综合执法中心

0710-3352935

鱼梁洲综合执法局

0710-3522110

枣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0710-6320426

宜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0710-4223710

老河口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0710-8222307

南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0710-5245111

保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0710-5990210

谷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0710-7232600

19.未经批准,在住宅小区内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

20.未经批准,在住宅小区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等行为的;

上述第19条至20条事项,由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出具认定意见。各县(市、区)、开发区的投诉举报电话为: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0710-3533165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襄城区分局

0710-3520973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樊城区分局

0710-3109963

襄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710-2812930

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

0710-2392292

东津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

0710-3352921

鱼梁洲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

0710-3600570

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710-6321302

宜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710-4212048

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710-8362310

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710-5233124

保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710-5811580

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710-7233963

21.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不符合市场准入的消防产品、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

2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

23.违反安全用电要求私拉电线、安装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

24.对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

上述第21条至第24条事项,由消防救援部门负责查处。各县(市、区)、开发区的投诉举报电话为:

襄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0710-3607432

樊城区(鱼梁洲)消防救援大队

0710-3227273

襄州区消防救援大队

0710-2810119

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0710-3600339

东津新区消防救援站

0710-2357239

枣阳市消防救援大队

0710-6325609

宜城市消防救援大队

0710-4212259

老河口市消防救援大队

0710-8222723

南漳县消防救援大队

0710-5267329

保康县消防救援大队

0710-5813382

谷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0710-7185119

 


 

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襄阳市公安局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襄阳市消防救援局

                                    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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