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分区分级分类分时 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2 19:36:19 发布人:呷浪 浏览次数: 2439

各市、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 挥部各工作组、工作专班,省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 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 赴湖北指导组的要求,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形势,省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决定,3月10日后,全省以县 域为单位,划分低、中、高风险区,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 企业分类分时有条件复工复产。现将《关于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方案》(以下简称《指导方案》)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统筹协调

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指挥部分别成立企业服务组,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军民融合、经信、公安、财政、人 社、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旅游、 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统计、地方金融监管、政务管理、能源、工商联、税务、人行、银保监、证监等部门参加,负 责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审批管理、检査督 办等工作。


二、优化审批流程

企业复工复产由所在县(市)指挥部负责审批,市辖区企业复工复产由所在市指挥部负责审批。各市(州)、县(市、区) 指挥部要根据《指导方案》,结合本地实际,迅速制定企业复工 复产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安排、审批流程和工作要求。要建立部 门协调联动机制,全面实行企业复工复产申请“一口受理、并行 办理”,在各地政务服务中心等指定地点设立专门审批窗口,在 湖北政务服务网设立复工复产审批专栏,通过线下或线上统一受理申请、一次性收取材料,相关部门并行办理、眼时办结,指挥部及时审批。要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尽可能减少现场排队和业务 办理时间,最大限度避免人员聚集。严禁向企业收取复工复产保证金等。


三、强化服务保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企业复工复产诉求响应机制和重 点企业服务保障制度,主动靠前服务,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 产面临的设备、用工、用地、资金等困难和问题。要做好企业人 员返岗服务,帮助员工安全高效返岗。要加强运输保障,打通物 流堵点,确保原料供得上、产品运得出。要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出 台的各类支持政策,狠抓政策落地落实,帮助企业增强信心、渡过难关。要制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突发疫情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防疫工作的监管服务,加大口罩、消杀用品、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储备力度,协调解决企业防护设备和用品紧缺问题。


四、压实工作责任

各市(州)、县(市、区)指挥部要履行属地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完善复工复产企业调度工作机制,有序提高复工复产率,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加强检查指导和跟踪服务,重点检查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企业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 要督促复工复产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员工返岗、进出、住 宿、餐饮、上岗的全过程防疫管理。省指挥部适时组织对各地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引发疫情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立即责令企业停工停产整改,并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关于分区分级分类分时

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赴湖北指导组的要求,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形势,现就分区分级、 分类分时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制定如下指导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防疫优先、统筹兼顾。疫情防控仍然是我省当前头等大事和最重要工作,要坚持防控之弦毫不放松,切实把疫情防控 作为复工复产的首要前提,落实严防严控的各项要求,科学研判疫情总体趋势,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二)分区分级、分类分时。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 以风险受控为复工前提,按照审慎稳妥、逐步推开的思路,分区 域、分等级、分类型、分时段、有条件实施差异化精准防控策 略,有序做好企业恢复生产工作,不搞“一刀切"。

(三)企业主责、属地管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属地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切实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做实做细企业复工复产前后的各项准备、防控和应对工作。凡是疫情防控责任和措施不劉位的企业不得复工复产。


二、总体安排

按照严格管控、及时评估、动态掌握、先易后难的要求,3 月10日后,全省以县域为单位,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企 业分类分时有条件复工复产,具体行业企业实行灵活动态管理。

(四)分区分级的标准。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分低、中、高风险区(等级标识为绿色、黄色和红色),设区的市城区 风险按照其所有城区中的最高风险等级进行认定,实行动态评估调整。低风险地区,即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 的地区,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分不同类型企业有序复工复 产。中风险地区,即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累计不超过50例 或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地区, 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依据防控形势推进有条件的 企业复工复产。高风险地区,即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有聚集性疫情发生的地区,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继续集中精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分类分时的划分。在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的前提下,将复工复产的企业分为四类有序实施:


第一类企业,主要包括: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 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药品、防护品、消杀用品生产销售以及 原材料配套等)、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供热、油气、 通讯、环卫、医废处理等)、群众生活必需(蔬菜水果生产经营, 粮油食品、肉蛋奶、水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超市卖场、母婴用 品销售、农副产品批发、快递物流、周转仓储、电商、配送制餐 饮等)、农业生产必需(种子种苗生产、畜禽水产养殖和茶叶加 工、饲料加工、磷复肥化肥农膜农药兽药生产和销售、农机生产 与服务等相关企业及合作社)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 业。对全国、全球产业链配套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春节以来未停工停业的企业。


第二类企业,主要包括:金融保险、港口和货运站场、重点产业链配套企业,承担国家、省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企业等。


第三类企业,主要包括:用工和产业链配套以本地为主的工业、农业产业化企业,以室外作业为主的建筑业企业,法律会计、软件信息服务等相关服务业企业。


第四类企业,主要是除限制清单外的其他市场主体。限制清单的对象主要包括经营场所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下列市场主体: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 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 堂食类餐饮等。限制清单内市场主体,疫情未解除不得复工复产。


武汉市企业复工复产安排: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农业生产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可以复工复产;对全国、全球产业链配套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在 防控措施到位、防控责任落实的前提下,按程序批准后可以复工 复产;春节以来未停工停业的企业可继续生产。其他企业先按不 早于3月20日24时前复工复产。3月20日以后武汉市企业复工复产安排,由省委、省政府对疫情形势进行评估,根据研判的情 况,提出意见上报中央批准,或请中央授权湖北省委、省政府决定。


武汉市以外其他高风险地区第一、二类企业可以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中风险地区第一、二、三类企业可以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低风险地区实行限制清单管理,第一、二、三、四类企业可以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安排和限制清单,由省委、省政府视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各地第一、二、三类企业名单和限制企业名单由各县(市、 区)指挥部按照上述原则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并以适当方式提前公布。3月10日后,各地根据分区分级分类和企业防控到位情况等因素,除第一类企业可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外,低风险地区分两个阶段,每个阶段为一周,依次做好第二、三类和笫四类企 业复工复产工作;中风险地区分两个阶段,每个阶段为一周,依 次做好第二类和第三类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武汉市以外其他高风 险地区有序做好笫二类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六)企业申请的条件。各类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确保做到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生产“五个 到位”(具体见附件1)。


三、实施保障

(七)申请审批。拟复工复产企业可选择线下或线上方式提出申请。线下由各地在政务服务中心或指定地点设立专门审批窗 口,线上在湖北政务服务网设立复工复产审批专栏(申报流程图 见附件2)。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附件3)、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附件4)。企业复工复产由所在县(市) 指挥部负责审批,市辖区企业复工复产由所在市指挥部负责审批。审批通过的,向企业发放复工复产通知书,并开展随机实地 抽查。审批未通过的,书面函告原因及改正意见。

(八)压实责任。复工复产企业要履行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国发明电 〔2020〕4号)和全省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加强员工返岗、进 出、住宿、餐饮、上岗的全过程防疫管理。各市(州)、县(市、 区)指挥部要履行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的属地责任,根据本地风险等级,参照本指导方案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企业复工复产实 施方案,制定本地区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附件5)、 企业复工复产突发疫情事件应急预案(附件6),报上一级指挥 部备案,并以适当形式提前向社会公布。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 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的监管责任,按照'‘管系统、系统管,管 行业、行业管"的要求,重点检查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省卫生健康委要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 控机制发〔2020〕28号)精神,提前制定并公布分行业、分场 所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企业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

(九)返岗服务。根据省指挥部下发的健康码发放和人员安全有序流动交通运输保障的通知要求,将返岗人员纳入健康码管 理,实行全省“一码通",推进相关省份互认健康证明,帮助员工安全高效返岗。鼓励以员工自驾方式或用工单位“点对点"包 车方式实施返程,沿途做好防疫工作。企业员工返岗交通确有困 难的,由当地或上级指挥部统一协调解决。

(十)物资保障。各地要注重打通物流堵点,将复工复产企业的原辅料、生产设备及零部件、产品等纳入运输保障范围,特别是对防疫物资、农副产品运输等相关车辆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原料供得上、产品运得出。各级经信部门要提前测算、科学预估,全力支持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生产企业扩大生产供应, 统筹调度解决企业防护设备和用品紧缺问题。

(十一)加强帮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财政补贴、税费减免、住房公积金缓缴、金融支持、援企稳岗等一 系列优惠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和省指挥部出台的各类支持政策,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设备、用工、用地、资金 

等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精简审批、优化服务,依托湖北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全面推进在线审批服务、远程办公,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十二)调度督办。各级指挥部要完善复工复产企业调度工 作机制,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和跟踪督办。省指挥部适时组织对各地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引发疫情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立即责令 相关企业停工停产整改,并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附件:

1.企业复工复产前疫情防控要求指南

2.企业复工复产申报流程图

3.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

4.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5.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6.企业复工复产突发疫情事件应急预案


附件一:

企业复工复产前疫情防控要求指南


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防控机制到位

(一)成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 长,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二)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管控人员和工作专班,各项职责 落实到人。

(三)制定本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 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 障、信息报告、异常情况处置等内容。


二、员工排査到位

(四)建立返岗人员登记制度,对所有返回人员登记到人, 详细记录职工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排查确认职工假日期间 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感染人员,确保复工复产职工身体健康。

(五)把好企业员工入口关,坚决杜绝“带病上岗",凡排查 发现有发热或咳嗽症状或未解除医学观察的,应阻止其返岗,并 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三、设施物资到位

(六)在属地指挥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配备防护口罩、 消毒液、洗手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并储备不少于5 天用量。

(七)应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 作为突发疫情应急临时膈离场所。

(八)食堂具备分餐制、盒饭制条件,可采取分时段进餐, 用餐人员之间能够保持1.5米以上距离。

(九)尽量采取员工封闭管理,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过 6人,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要有可开启窗户,定时通风。


四、环境消杀到位

(十)提前对车间、食堂、宿舍、仓库等公共场所、人员聚 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杀防疫,提前清洗空调过滤网, 保证工厂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加强室内通风换气。

(十一)企业工作和生活场所要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 定时清洁。


五、安全生产到位

(十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复工前做好供电、供 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线路安全检查,确保水、电、气、空调 正常。

(十三)车间、仓库做好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工艺装备和 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职业卫生和劳动防 护到位。


附件二:


企业复工复产申报流程图


1.png

附件三:


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


1.png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复工复产企业、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一份。


附件四:


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完善调整)


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承担企业范围内的所 有场所以及人员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做到:

一、所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可信并且全面;

二、严格执行省市县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企业 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按规定时间复工复产;

三、复工复产前做到“五个到位”,向XXX市县指挥部申 请,取得同意后实施复工复产;

四、严格落实本企业制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 案,特别是职工的情况调查、体温检测、核查、消杀、管理和异 常情况处置等措施;

五、坚决落实省市县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 防控工作的要求;

六、及时上报各类信息和台账,不迟报,不瞒报;

七、已落实好复工复产的各项安全措施;

八、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及其他制裁措施。

XXX公司

年 月曰

附件五:

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完善调整)


为指导企业科学有序开展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提高企业防控能力,有效防范疫情在企业发生、扩散,保障员工 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根据《企事业单 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国发明电〔2020〕4号),结合 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机制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工作专 班,负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定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包括领导体系、 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等内容, 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

(三)健全信息报告和联络员制度。要建立与辖区街道(乡 镇)、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通报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疫 情信息报告制度,明确流程和责任人。


二、严密排査

(四)加强返岗人员健康管理。企业要做好员工健康状况排查登记,确认员工健康后方可返岗。对来自高风险地区的无相关 症状人员应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确因生产需要 返岗的,可按照“厂区内上班,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 指定区域"的方式返岗。

(五)建立台账。实行返岗职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 全面掌握职工返岗前14天内的行动轨迹(地点具体到门牌号, 时间具体到某日某时)、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患者有 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返程交通工具及行程等情 况。要与返岗职工签订诚信承诺书。

(六)设置临时隔离点。依托医务室或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 构做好医疗保障,在企业医务室、集体宿舍等区域按照要求设置 临时隔离室。不具备设置隔离场所条件的企业,根据县(市、 区)和园区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按要求向所 在园区和街道(乡镇)报备。


三、做好防控

(七)加强进出人员登记管理。企业要每日开展两次体温检 测,多渠道及时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在厂区、园区大门及集体宿 舍区等地建立体温检测点,加强门卫管理,落实24小时人员值 守,对进出人员、车辆实行严格检査,做好信息登记,一旦发现 发热或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求其暂停上岗,并及时就医。

(八)保持通风换气。工作场所每天至少两次保持30分钟开 窗通风。要关闭中央空调,确有需要的,按相关规定采取进风消

毒过滤;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要在回风口设置低阻中效 空气过滤器,并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

(九)做好清洁消毒。复工复产前,对企业所有场所进行一 次消毒,之后定期开展消毒。安排专人对办公区域、会议场所、 生活设施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和相关物品定时消毒,对电梯按 钮、门把手等重点区域每天早晚各消毒一次。通勤车使用后要立 即消毒、更换椅垫套。

(十)减少人员聚集。引导员工在使用通道、电梯、楼梯、 吸烟区时有序排队,保持适当间距,吸烟时不与他人交谈。减少 召开会议,需要开的会议要缩短时间、控制规模,保持会议室空 气流通,提倡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

(十一)加强就餐管理。按照食品安全规范执行,不得采购 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每日岗前对食堂服务人员 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员工食堂设置洗手设施 和配备消毒用品,供就餐人员洗手消毒。做好炊具餐具消毒工 作,不具备消毒条件的使用一次性餐具,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 措施,减少人员聚集,用餐时避免面对面就坐,不与他人交谈。

(十二)加强宿舍管理。员工宿舍应当严控入住人数,员工 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人均不少于2. 5平方米,设置 可开启窗户,定时通风,对通风不畅的宿舍应当安装排风扇等机 械通风设备。盥洗室配设洗手池和消毒用品,定时清洁。

(十三)加强垃圾收集处理。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 及时收集并清运。


四、加强防护

(十四)落实防护准备。统计、购置、储备所需的口罩、消 毒剂、手套、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定时排查库存量,要确保每一 名进场作业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口罩,安排专人负责废弃防护用 品处置。

(十五)强化防控宣传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复工复产后 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充分了解防治知识、掌握防护要 点、增强防护意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加强体温检测、消杀等 相关工作人员操作技能培训。

(十六)落实个人防护要求。所有员工、体温检测人员上班 期间要全程配戴口罩,作业岗位保持安全间隔距离。企业物业、 保洁等人员要按要求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养成勤洗手习 惯,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手绢、衣袖等遮挡,倡导合理膳 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员工要减少不必要外 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


附件六:


企业复工复产突发疫情事件应急预案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完善调整)

一、加强领导

(一)各地指挥部应成立由当地疫情防控专班牵头的应急工 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当地防疫应急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应 急领导重视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对策措施到 位、责任分工到位、投入保障到位、督促落实到位。

(二)各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结合当地疫情 防控形势和生产经营实际,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设立应急工作 组或指挥机构,制定并公布本企业的疫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 确综合协调、消毒灭杀、应急处置、信息报告、物资保障、善后 处置等相应的职责分工,有效落实各项防疫应急相关工作。

(三)各地指挥部要有计划地组织政府相关部门、部分企业 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效果组织进行评估,分析 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不断完善防疫应急工作。各企业在积极配 合当地指挥部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的同时,应当制定企业自身防疫 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疫情防控期间,防疫应急演练可以采 取视频会议形式组织桌面推演。


二、主要措施

(一)准备预防。

1.专项储备防疫应急物资。各地指挥部应研究制定应急物 资采购计划,多渠道、多方式发布应急物资采购信息,畅通采购 途径,储备专项物资。各企业应采购储备医用口罩、防护服、消 毒液、应急药品等必要的防疫应急物资。防疫应急物资要与日常 疫情防控物资区分储备,没有突发事件一般不能使用。

2.开展疫情风险重点防范。各地疾控部门要根据当地复工 复产人员构成及流动情况,对疫情传染源及传播途径进行认真分 析,指导企业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内部疫情可能发生的区 域、地点及重点防控区域,加强风险防范。一般人员、货物进出 环节应作为重点防控区域。

3.设置专用隔离场所。各企业应设置防疫应急专用隔离观 察场所,隔离房间一般应具备良好通风、独立卫生间、可封闭医 疗废物暂存设施等条件,并设置明显标识标志。各地卫生健康部 门要安排专业医务人员,重点针对医学观察隔离、防疫物资使 用、简单应急医疗救助等内容,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4.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各地指挥部或政府相关部门应主动 告知与企业相关的疾控医疗机构、交通管制、当地疫情等重要信 息,建立疫情防控日报制度,由企业指定专人逐级上报当日防疫情况。

(二)应急处置。

1.病例发现报告。企业发现员工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要第一时间向当地社区(村)、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疾 控机构报告疫情信息,立即发布企业内部预警通告。接到企业病 例发现报告后,相关疾控机构、政府部门、社区(村)应立即组 织进企核査。

2.病例隔离。企业对发现的疑似病例应及时送至企业隔离 观察场所单独隔离,隔离观察期间,隔离观察对象应当单人单间 居住,不得离开房间活动。

3.病例送诊。当地疾控机构应根据病例诊察情况,书面告 知企业疫情防控办法。如有需要,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当地医疗救 治部门,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转送疑似病例前往定点发热 门诊就医。

4.接触排查。企业在对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采取隔离、 报告、送诊的同时,应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策略,立即对其 密切接触人员进行全面排查,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 措施。当地疾控部门在开展病例核査的同时,应对企业排查密切 接触人员给予及时的指导。

5.消毒处置。企业应对发现病例的工作岗位和宿舍进行分 隔管理,根据疾控中心要求,进一步封闭其所在的办公室、车间 等办公单元以及员工宿舍楼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配合专业人员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

6.严格管控。当地指挥部应根据疫情严重程度,视情况依法要求企业轮休或停产停工,最大程度减少员工集中,分散防护;必要时停工停产、限制人员聚集、流动,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企业应积极主动配合当地政府依法采取封锁措施, 限制人员进出,封存设施设备。

(三)应急恢复。

1.应急结束。企业已隔离人员均得到有效治疗,工作、生活场所已消毒处理,且14天内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 经当地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结束。

2.总结评估。应急结束后,行业主管部门要联合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对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相关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企业全员健康监测管理。

3.复工复产。应急结束后,企业在继续加强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全面客观地进行分析评估,采取积极稳妥措施,合理调配人员,科学制定计划,按照当地指挥部批准时间,依法有序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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